※本公司107年度之員工旅遊,訂定於5月26日至5月29日「韓國四日遊」。
※依據「消防法」部份條文修正案,依第六條第一項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,其管理權人應委託規定之消防設備師(士),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,違反規定期限未申報者,處其管理權人新台幣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,並通知限期改善;屆期未改善者,得按次處罰。